仲裁常识
您的位置:首页>>仲裁>>仲裁常识
16.仲裁有二审、再审程序吗?不服仲裁裁决,可否向法院提起上诉?
来源:绵阳仲裁委员会 点击数:5360 【打印】 【返回

  仲裁与法院诉讼不同,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因此没有二审和再审程序,意味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终局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能上诉或要求法院、仲裁机构重新审理。

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文章来源自绵阳仲裁委员会。
绵阳仲裁委员会
微信公众帐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