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研究
仲裁鉴定: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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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事仲裁中,当涉及高度专业化领域时,即便博闻强识的仲裁员,亦会触及自身智识之边界。比如,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使用的材质是否符合约定?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真假?这些专业问题的判断,往往需要借助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这时,仲裁鉴定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什么是仲裁鉴定?

仲裁鉴定是指在仲裁程序中,经当事人申请或仲裁庭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案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鉴定意见并非绝对结论,而是作为证据之一,由仲裁庭结合案件全部情况审查认定后,决定是否采纳作为裁决依据。实施鉴定的目的是帮助仲裁庭填补专业知识空白,通过科学、专业的手段查明事实,为仲裁裁决提供客观依据,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提升仲裁公信力。

二、何时需要启动鉴定程序?

商事仲裁中启动鉴定程序通常基于以下情形:

1.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同意。当事人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向仲裁庭提出鉴定申请,经仲裁庭审查认为该鉴定事项与案件待证事实相关且有必要,可启动鉴定程序。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标准存在争议,可申请鉴定。

2.仲裁庭依职权决定。即使当事人未主动申请,若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涉及专门性问题,且该问题对案件事实认定或裁决结果有重大影响,仲裁庭可依职权决定启动鉴定。例如,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仲裁庭可能主动委托鉴定机构对技术秘密的范围、侵权程度等进行鉴定。

3.需填补仲裁员专业知识空白。若案件涉及复杂的专业知识或技术领域,仲裁员自身难以凭借经验或常识作出准确判断,可通过鉴定程序借助专业机构的意见,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例如,在涉及新兴科技领域的合同纠纷中,仲裁庭可能需要通过鉴定来了解相关技术的可行性、市场价值等。

4.证据真实性或关联性存疑。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涉及专业性问题,且对方对其真实性、关联性或证明力提出异议时,仲裁庭可能要求通过鉴定来核实证据的有效性。例如,对合同签署时的印章真伪、文件形成时间等进行鉴定。

三、鉴定程序如何启动?

绵仲仲裁暂行规则第四十三条对鉴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启动鉴定程序可由当事人申请经仲裁庭同意,或者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但仲裁庭认为需要鉴定的。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要鉴定的事项、具体范围及事实与理由。仲裁庭认为需要鉴定的,仲裁庭书面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当事人不能协商选定或者共同要求仲裁庭确定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鉴定费用一般由申请鉴定一方当事人预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当事人按比例分担。仲裁庭会在裁决书中明确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

四、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如何救济?

1.书面异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法院应当要求鉴定机构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同样,在仲裁鉴定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并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仲裁庭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作出书面解释或补充说明。

2.补充鉴定。对于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以及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3.重新鉴定。如能证明存在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相关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的区别。补充鉴定是在原鉴定的基础上,对其中某些遗漏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其目的在于弥补原鉴定的不足,保证鉴定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的启动相对宽松,委托人只需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就可申请补充鉴定。而重新鉴定是新的鉴定,应遵循回避原则,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后的鉴定意见取代原鉴定意见,原鉴定意见自动失效。重新鉴定的启动较为严格,如果原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那么将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仲裁庭也将谨慎审查重新鉴定的申请理由。

五、实务建议

1.确有必要再申请:鉴定程序耗时较长且费用不菲,申请前应评估是否确有必要,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2.明确鉴定事项:申请鉴定时应尽可能明确鉴定范围和要求,避免因事项不清导致鉴定意见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3.积极配合鉴定:提供完整、真实的材料,积极配合鉴定工作,确保鉴定顺利进行。

4.重视质证环节:认真审查鉴定意见,如有异议及时提出,充分利用质证权利。

仲裁鉴定作为解决专业性问题的重要手段,既为仲裁庭公正裁判提供了专业支撑,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理解和运用鉴定程序,将有助于提高仲裁效率和裁决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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