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本会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付洋、仲裁室副主任李琳、立案室副主任杨春雨及工作人员一行到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服务,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世新、绵阳富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攀科以及集团总部和下属公司的部分员工参加了本次活动。陈世新总经理对仲裁的理解深入透彻,提出的问题专业而深刻。本会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付洋介绍了本会的基本情况,并应陈世新经理的要求,就仲裁与诉讼的区别进行了介绍,特别是仲裁高效、灵活的特点。本会秘书处立案室副主任杨春雨、仲裁室副主任李琳分别就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进行了简要介绍。针对陈攀科总经理关于绵阳富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疑难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
随着本会仲裁“进企业”活动的持续开展,仲裁这种纠纷解决的方式渐渐被广大企业所了解,但这并非是此次活动的最终目的,其最终目的在于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降低救济成本。
因此,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既存的法律问题,就是绵阳仲裁委员会所面临的挑战。如何合理合法地解决纠纷,如何提升仲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如何提高仲裁公信力都是仲裁人长期的事业。绵阳仲裁委员会将在探索中前进,坚决摒弃闭门造车,与实践紧密衔接,努力结合企业需求,真正做到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