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研究
庭前准备的必要性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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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 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今天这次活动的主题是:“一裁终局”制度下,如何保证裁决质量。笔者根据自己多年从事律师职业的经历认为,要保证案件质量,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文书制作以及裁判人员的职业操守等每一个方面的严肃、认真和规范都是必不可少的。而认真、细致的庭前准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庭前准备的必要性

1、是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

仲裁和诉讼一样,都是法律对程序和内容追求极限严谨的一项活动。而这种对程序形式和实体内容极度严谨的追求是由仲裁员或法官居中裁判的活动来实现的,因此,这就要求作为法律职业人的仲裁员或法官对待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当做到认真、仔细,极限严谨。

2、是仲裁活动的特点决定的

对于仲裁活动,由于仲裁员大多是法律方面的资深专业人士,特别是执业律师担任仲裁员,更是对诉讼或仲裁活动非常了解或熟悉。那么这种了解或熟悉往往就有可能忽视仲裁案件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不准备或者不认真准备,导致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如造成一次开庭事实未能查清又只好再次开庭等等。这样,既增加当事人的“仲裁之累”,又会严重影响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形象。仲裁事业的宗旨是“客观、公正、独立、高效”,要真正做到其中的客观、高效,细致的庭前准备就尤为必要。

二、庭前准备的内容

庭前准备应当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的内容。实体方面主要是通过阅卷了解基本案情、初步审查证据、理清法律关系,并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归纳出案件的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在进行上述的准备时应当制作阅卷笔录。而程序方面需要准备的主要就是对仲裁规则的复习和准确掌握。

实体方面的准备步骤:

1、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通过认真阅读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反请求申请书等等,可以了解案件争议的表面基本事实,了解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反请求)、抗辩意见,同时可以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审查时效(仲裁庭对时效问题虽不应主动介入,但应当通过庭前准备的审查做到心中有数)。

2、初步审查证据

在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后,就应当结合掌握的案件基本情况对双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

首先应当对相关证据的举证责任结合双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分析,按照举证原则予以判别,以便在庭审中准确处理。其次应当审查举证期限,对于符合或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按照证据规则加以分别,结合庭审情况予以处理。再次应当审查证据的种类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明确相关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据之间的关系。最后应当根据证据的数量或案件的复杂疑难程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证据交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

3、理清法律关系

即应当根据了解的表面基本事实和对证据的初步审查,分析清楚案件的法律事实,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

4、归纳争议焦点

在做好前面三个步骤的准备后,即应当初步确认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争议焦点不仅指事实方面的争议,还应当结合证据方面的争议、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等综合考虑,一并归纳。

5、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上述步骤的准备情况,即应当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收集和整理,同时对与案件相关的技术标准等规范一并收集整理。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之间的效力和冲突。

6、拟订庭审提纲

上述准备完成后,即可以拟订庭审提纲。庭审提纲应当包括庭审中调查的范围或者重点、必须提出的问题和有待查明的事实,也应当包括预先准备后随着庭审进行可能不需要再提出的问题和查明的事实。

7、拟订调解思路和方案

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庭前准备中还可以预先设想一下案件的调解思路和方案,以利案件的迅速处理。

在完成上述实体方面的准备工作后,程序方面的准备工作也不应忽视。应当进一步对仲裁规则进行复习,熟练掌握仲裁开庭程序的各个方面,庭审中才能够有条不紊,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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