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鹏 绵阳仲裁员委员会仲裁员、长虹集团安全法务部副部长
企业作为一种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盈利性经济组织,其设立、变更、存续以及注销均受法律约束。因此,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尽管企业开始专门管理其法律事务的时间早晚以及采用的具体管理方式有所不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逐渐受到国家和企业的普遍重视是不可改变的趋势。放眼全球,早在1882年,美国新泽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就在企业内部设置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对企业法律事务进行管理。现在,大中型企业普遍采用在内部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法律人员,并将某些特殊法律事务外包给律师事务所的方式全面管理企业法律事务。
一、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作用
法律事务管理需要企业承担费用或成本,而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本性,那企业为什么要进行法律事务管理呢?原因在于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直接或间接为企业避免、降低或转移因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甚至为企业创造着利润,如对专利侵权予以打击以收取专利费。以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的欧洲长虹公司(注册地捷克)意外地收到意大利那不勒斯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意大利某公司诉称欧洲长虹公司交货数量不足、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请求法院判令欧洲长虹公司向其赔偿大额损失。事实上,交货数量不足是意大利某公司违约所致,产品质量问题更是无中生有的事,意大利某公司的真实意图是拒不支付到期货款。在意大利律师的协助下,长虹公司法务部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及证据整理后,认为意大利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而且有证据证明意大利某公司诉称的违约事由不成立。因此,为防止意大利法院缺席判决并全部支持意大利某公司的诉讼请求、追回欠款,长虹公司法务部建议欧洲长虹公司双管其下,在意大利积极应诉,重点说明意大利法院无管辖权,请求意大利法院驳回意大利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在捷克起诉请求捷克法院判令意大利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及赔偿损失。案件结果完全在长虹公司法务部的预期之中,两国法院都支持了欧洲长虹公司的主张,保障了欧洲长虹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欧洲长虹公司的声誉。
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方式
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客观存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目标是通过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创造价值,因此,只有在对企业法律风险有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才能确定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具体方式。
(一)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承担的法律方面的不利后果,比如违反法律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忽视法律规定致使权利丧失等等。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下列主要特点:
1.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广泛性。由于企业设立、变更、存续及注销均受法律调整,涉及到税收、投资并购、反垄断、反倾销、融资、合同、侵权、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联系着企业与政府、客户等的外部关系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关系以及劳资关系,导致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行为的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之中。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就曾因违反国家规定、公司未合法治理的问题导致了巨额亏损。该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发布了一个震惊的消息: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产生了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致使公司向新加坡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并申请停牌重组。该公司之所以遭受此巨额的亏损,虽然有公司外部的市场因素(如油价涨跌的市场风险、境外机构联手逼空的风险)的存在,但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该公司对国家法规置若罔闻、公司的内部对经理人的监督管理机制缺失或未运行。同时,在国际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企业可以在国内国际开展业务,而各国或地区的法律之间的差异性,成为法律风险高发的另一诱因。历史上就出现国内某企业在收购欧洲某企业时未考虑到欧洲法律对劳动者的高度保护,最终在无法继续承受高昂劳动成本导致的巨亏时,含泪低价出售了收购到的欧洲企业,给国内企业“走出去”敲响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警钟。
2.企业法律风险具有综合性。企业的各种风险之间往往相互关联、相互转化,并且存在交叉或重叠,比如,企业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本来是生产阶段的风险,但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民事纠纷、商业纠纷或被国家有关机关行政查处,则转化为法律风险。
(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具体方式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具体方式由各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酌定,因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方式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经济负担能力、企业法律风险分布等情况。对于大型企业而言,根据多年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总结,下列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具体方式得到普遍赞同,建议广泛采用:
1.由于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广泛性,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行为的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之中,对法律风险必须采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防范和控制的方式,并且应以事前和事中为主,偏重管理职能。
事前防控是指通过参与公司制度拟制和修改、前期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谈判及签署、重大项目尽职调查、重大商业模式构建等方式尽可能早地介入公司经营管理,提请决策单位在决策时考虑法律意见,衡量经济效益与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事前防控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中,往往能以很小的代价换取较大的收益或避免较大的损失。比如在某合资项目开始磋商时,通过尽职调查发现合作方没有合作资金实力,也缺乏相应的经营资质,较早终止此项目能避免公司继续谈判浪费的人力物力以及可能导致的更大经济损失。事中防控是指跟踪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合同履约方面,预见到法律风险的产生或在非诉纠纷产生时,法律人员积极参与,协同业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事中防控在讼争阶段前将纠纷或法律风险进行防控,避免讼争导致的耗时耗力或为讼争阶段做好证据搜集等准备。事后防控是指企业主动或被动通过投诉、控告、诉讼、仲裁等司法途径解决问题,通常是最后的救济措施。事后防控的措施通常费时费力且不一定能实现经济效益目的,常见的是一个官司打几年、小额欠款纠纷收回的款项尚不足以支付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等。因 此,法律风险防控应以事前和事中为主,力争在经过前两个阶段的防控后留到事后防控解决的企业法律风险达到最少。
风险防控和管理职能是相辅相成的。必须根据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防控这三个阶段中积累的经验教训,及时制订、修改或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才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水平。
2.个人力量无法全面覆盖所有法律领域,必须建立专业化和团队化的法律队伍,采用企业内部法律人员和外部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配合完成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方式。
由于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广泛性,企业法律风险可能来源于任何法律规范的领域。然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法律规范越来越多,且处在不断演进的过程中,国际国内法律更是庞杂。因此,为较为全面地防范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需要掌握各法律领域的法律规范以及具体法律事务处理技巧。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将法律这么庞杂的一个学科完全弄清楚,加之各国法律、各法律领域均具有特殊性,只有走专业化道路才能精通某国的某个法律领域,才能较好地防范和控制该法律领域相关的企业法律风险。不同的专业化法律人员一起工作,各自在其专业领域内努力,并辅之以全面统筹的管理,方能全面防范和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目前大型企业的内部法律事务机构比较健全,已根据不同的法律领域进行了专业化人员配置。截止2008年,国家电网、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在全系统配备的内部专职法律人员超过1200人。企业内部法律人员经过多年的业务实践、磨合,熟悉公司内部情况,对企业文化认同度较高,忠诚、可靠、服从,有外部律师事务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企业内部法律人员因业务领域、环境、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在较高业务层面上诸如跨国投资并购、境外诉讼等方面存在短板,因此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方法基本都是聘请外部专业律师团队加以弥补,内外结合,优势互补。
3.由于企业法律风险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应积极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争取各部门的大力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企业法律服务人员应该增加对企业综合知识的了解,不仅能发现法律风险,还能针对具体业务提出解决办法。
企业是一个组织,企业的行为均需要通过企业的人员来执行或实现,因此,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法律素质,使其在日常工作处理中有法律风险意识,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落实到企业的各个业务环节和经营活动中去。而且,企业各部门虽然各司其职,但由于企业法律风险可能来源于各个业务环节和经营活动,各部门都有职责互相配合,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比如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首先由财务部门在账款逾期时通知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向客户发付款提示函,然后当客户在收到付款提示函后一定期限仍未付款时,由业务部门停止对客户授信及发货,直接联系客户催收货款,最后在业务部门催收无果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将所有资料移交给企业法律服务人员处理,实现多部门共同协作管控应收账款的风险的目的。另外,企业法律服务人员应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对企业综合知识的了解,尤其是财务管理、业务模式等,争取不仅能发现企业法律风险,还能提出风险的防控措施,真正的解决问 题,凸显法律事务管理对企业的价值及实用性,防止仅站在法律的角度,仅能发现法律风险,不能提出解决方案或提出的解决方案不符合业务实际的情况。四川长虹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大项目方面,往往从业务、财务、人力资源、法律等相关方面抽调人员组成临时项目组,法律人员参与项目论证、方案制定等,能够充分了解业务、财务等方面对项目的考虑,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经济学中著名的“木桶理论”认为,决定木桶能盛多少水不在于最长的一块木板,而在于最短的那一块。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成为企业“最短的桶板之一”。企业领导要注意重视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切忌认为法律事务管理仅仅是诉讼工作,而应充分调动法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组织方面、资源方面给予支持。企业应当采用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法律事务管理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