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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仲裁委员会践行多元纠纷解决,5月成果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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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绵阳仲裁委员会积极探索和践行多元纠纷解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出“立案前调解”“裁决试行”“仲调对接”等一系列减轻当事人仲裁成本、定分止争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5月立案前调解成功2件,立案后调解结案5件,其中“裁决试行”案件1件、“仲调对接”案件2件。上述调解案例中,有3个典型案例值得和大家分享。

一、未立案不能“敲锤子”,但可“解扣子”

绵阳仲裁委员会针对小微型案件,在厘清当事人法律关系以及事实争点的前提下,尽量用“解扣子”的方式化解矛盾。值得一提的是,5月立案前调解成功的其中一个案件系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立案申请人曾向政府、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应情况,未获解决,后经过工作人员的指引最终向本会申请仲裁。本会秘书处接收申请资料后,工作人员仔细研判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考虑到争议金额较小,意向通过调解的方式在立案前解决双方争议,于是联系对方当事人,约好时间在本会办公场所,用时两小时最终促使双方签订协议达成一致且现场履行完毕。

二、“裁决试行”转化为“调解解纷”

调解结案案件中,其中一件系多年信访积案,代理人意图先用1个案件“裁决试行”,以最终达到保护11户权利人权利的目的。后仲裁员现场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就调解金额达成一致。但幸于当事人以及代理人的配合,本着解决问题的角度,双方申请了庭外和解。在庭外和解期间,仲裁秘书随时保持和代理人的联系,积极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最终经过几次斡旋,该案以及该案背后的11户权利人权利最终获得保护。

三、“走出去”办案,上午开庭下午履行

申请人因合伙争议向本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合作经营中应付款项以及赔偿损失。仲裁庭于上午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后,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申请人基于已经丧失对被申请人的信任,而且双方无法就金额达成一致,最终未调解成功。

但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离开后找到了仲裁秘书,咨询了调解的效力以及执行的相关问题。仲裁秘书仔细和申请人讲解了调解书的强制执行力,同时指出了“赢了官司可能输了钱”的痛点。申请人仔细领悟后,向仲裁秘书提出请求,请其与被申请人联系,在被申请人提出的金额基础上增加相应费用。仲裁秘书马上和被申请人联系,最终调解成功,并且联系好当天下午15时和申请人一起去被申请人经营场所履行,马上起草调解协议和调解书,通知仲裁庭审核。到了约定时间,仲裁秘书带上调解协议和调解书,在被申请人经营场所见证了现场履行,并且由双方签收调解书结案。

上述3个案例的当事人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对绵阳仲裁委员会以及工作人员的认可,有人要送锦旗,有人现场表示感谢,有人发消息表示认可。

作为纠纷解决机构,万事没有两全,我们感谢当事人的认可,并将继续践行“少敲锤子多解扣子”的理念,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也敢于担当,不拒绝裁决,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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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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