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细化仲裁员评价考核,不断提高案件质效
来源:绵阳仲裁委员会 点击数:551 【打印】 【返回

为完善仲裁员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仲裁员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仲裁办案质效,助力商事仲裁工作再上台阶,本会深入仲裁实际、多方多次调研并广泛征询仲裁员意见,最终顺利修订并细化仲裁员办案质量评价考核表,考核内容共计38项。

本次修订意在对2019年7月18日正式启用的仲裁员评价机制进行全面梳理,较好填补其疏漏。细化仲裁员考核标准、内容、指标,完善仲裁员办案质量评价制度。紧扣仲裁案件程序的各个环节,对仲裁员不勤勉、高效,不独立公正,有损仲裁公信力等行为评价减分,同时也对仲裁员能熟练运用审理措施,灵活处理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效率,积极调解处理当事人纠纷的表现予以嘉奖。

仲裁员办案考核评价采取一案一评的方式,由本会秘书处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及时记录,通过业绩考评纵横传导、落实落地,充分实现对仲裁员庭前、庭中、庭后工作表现全阶段、全方位、全流程、一体化的考核、监督,考评结果作为衡量仲裁员职业操守、办案质效、支付工作报酬、指定办案以及是否解聘、续聘的重要依据,以奖优罚劣最大限度调动仲裁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另外,仲裁员办案质量评价考核表的具体内容也将公示在绵阳仲裁委员会官网,欢迎当事人及代理人监督批评。

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文章来源自绵阳仲裁委员会。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动态/ News
绵阳仲裁委员会
微信公众帐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