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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常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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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2014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常州召开。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台办、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中央国家机关、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制日报社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和184家仲裁委员会的45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黄钦俊参加了会议。

会上,仲裁机构分别就“推进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和“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地位和作用”两项专题作了主题发言和交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袁诗鸣在会上指出,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这为仲裁工作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新时期推动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全国仲裁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应尽可能多地解决社会矛盾。

最后,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 卢云华指出,仲裁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央国家机关、全国仲裁界、司法界、法学界和新闻媒体对中国仲裁事业的的关心、支持;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在全国推进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大胆地进行仲裁制度创新;要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批业务过硬、作风正派、高效廉洁的仲裁员队伍,提升仲裁整体社会影响力;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我国仲裁跨越式发展。

会议确定2015年全国仲裁年会由合肥仲裁委员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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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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