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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第六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武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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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6日,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主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武汉仲裁委员会承办的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第六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武汉召开。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顾问、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卢云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委办主任刘健勤,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高晓力出席了会议。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47家会员单位、全国部分仲裁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此次年会及论坛。本会秘书处仲裁室主任李薇、仲裁秘书苏怡文参加了此次年会及论坛。

开幕式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洁主持,刘健勤、于健龙致辞。

本次仲裁与司法论坛分为仲裁的基本理论研究、仲裁的司法监督、仲裁实务的热点问题和新发展、仲裁与调解等四大议题。简短的开幕式后,由16位嘉宾分别围绕上述议题,就当前国际、国内仲裁前沿热点问题、最新研究成果发表了精彩的演讲。本次会议共收录了40篇关于仲裁的论文,形成了《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第六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论文集》。

闭幕式上,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通报了2012年全国仲裁工作情况,随后针对发言嘉宾提出的关于当前仲裁实践存在以鉴代裁的问题、适应金融创新的需要来创新金融仲裁工作的问题、仲裁与司法的区别问题、仲裁司法监督支持比重的提高问题、仲裁协议限制放宽问题、当前仲裁处理案件中合同无效认定过多的问题以及仲裁与调解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对研究会工作提出新的期望和要求。他指出,世界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形势都在迅速发展,我们面临更加崭新的变化。十八大确定两个百年发展目标振奋人心,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将提供巨大纠纷解决的需求,我们应该应势而上、乘势而起,再创辉煌。他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我们的仲裁理论研究更加繁荣。要向前下定决心,向前克服困难,向前占领高地,不断推动仲裁事业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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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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