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下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绵阳仲裁委员会在本会举行了工作座谈会。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兰邦海、副局长汪炜、庭长寿夕敏、综合处副处长黄维军、唐建平,立案庭庭长任尚远,民二庭副庭长左迪,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黄钦俊、办公室主任黄蓉、仲裁室主任李薇及秘书处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兰局长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整体思路及仲裁案件执行情况做了介绍,对我委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今后如何提高仲裁裁决合法性、准确性、客观性、可执行性提出了诚恳的建议。
围绕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可执行性以及进一步增强仲裁与法院工作的相衔接问题,双方展开了互动交流,从法院立案、撤销仲裁裁决的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等不同的视角对正确适用法律、规范仲裁文书制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双方一致认为,今后仲裁委与法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仲裁案件协调对接机制,更好地维护仲裁裁决的权威性,提高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共同为绵阳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