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本会秘书长黄钦俊、办公室主任黄蓉、仲裁室主任李薇等一行来到绵阳华泰保险公司进行了走访,与华泰保险公司张文康总经理、业务管理部的杜德波经理进行了交流会谈。黄秘书长介绍了《仲裁法》的基本制度、第三届绵阳仲裁委员会机构建设及仲裁员的组成情况。他说,为了体现仲裁专家断案、由市场经济专家解决市场经济纠纷的独特优势,第三届绵阳仲裁委严格按照仲裁员的选聘条件在全市保险行业中选聘出了具有保险专业知识、公道正派的六名同志担任仲裁员,参与包括保险合同纠纷仲裁案件的审理工作,他们将成为解决保险行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行家。仲裁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不公开进行,高效公正,成本较低、自主性强等优势,企业在处理纠纷的实践中,应寻求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并使仲裁成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重要手段。
会上就保险行业涉及到的纠纷及如何简化程序、降低成本、公正快捷、拓宽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渠道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磋商。
张总认为,通过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对仲裁解决保险行业纠纷的优势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保险企业选择仲裁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对于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以往的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中由于对合同条款、法律规范理解上的分歧,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时有发生,且程序复杂、成本较高。而仲裁在解决市场经济纠纷中突显的优势更适合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下一步将对本公司保险合同进行清理规范,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积极引导投保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