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绵阳仲裁委员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80 【打印】 【返回

为满足仲裁工作需要,绵阳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秘书,主要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案件庭审记录、案件卷宗归档等程序事务性工作。

2、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编制外)。合同有效期内,仲裁委员会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绵阳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国民教育序列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28周岁以下;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5、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行政处分;
  6、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 

三、报名

1、报名下载附件《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同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2张1寸免冠照片一并寄交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16日。

四、考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计算机测试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试合格者,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签订聘用合同

考试、考核合格者签订为期一至三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福利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补贴共计1200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聘用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16095  

联系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中段78号8楼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附件:《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绵阳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文章来源自绵阳仲裁委员会。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动态/ News
绵阳仲裁委员会
微信公众帐号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