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2011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贵阳召开。
会议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全国工商联、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等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领导出席,全国共108家仲裁机构的近28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年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跃,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贵阳仲裁委主任(兼)马常青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顾问杨景宇同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卢云华司长作了重要讲话。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黄钦俊参加了会议。
本次大会围绕“积极开展涉外仲裁工作,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做好仲裁宣传推广工作”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沈四宝教授、中国仲裁法学会高菲秘书长分别作了题为“境外仲裁的利弊及其对策”和“中国企业境外仲裁的问题及对策”的发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参会代表分别就开展涉外仲裁工作的情况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会上,杨景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分析了当前仲裁的发展形势,指出了仲裁的发展方向。卢云华司长在最后作了总结发言,提出了全国仲裁机构在今后开展仲裁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仲裁机构始终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仲裁事业道路,坚持仲裁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党对仲裁的绝对领导,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大力开展仲裁公信力的建设,振奋精神,解放思想,努力开创社会主义仲裁工作的新局面。
经大会讨论决定,2012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郑州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