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选聘工作在市政府领导的关心下,在有关行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仲裁委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监督下历经两个月的时间现已园满完成。
绵阳仲裁委第三届委员会于2011年4月25日成立,本届仲裁委员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炜任主任,副主任为市政府秘书长宋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左卫民,绵阳市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法学博士赵开年,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廖斌,绵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宁。为做好仲裁员选聘工作,适应仲裁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吸收法律界和其它相关专业领域内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彰显仲裁专家断案的特点,本会通过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选聘第三届仲裁员的工作:首先制定了《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聘任方案》,明确了仲裁员聘任的步骤、方法以及仲裁员的聘任标准。其次是在绵阳日报、绵阳信息报、本会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员的公告和招聘方案;三是致函给省、市重点行业、部门、大专院校,请相关单位根据仲裁员聘任条件推荐行业精英为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四是续聘一批办案质量高、职业操守好的上届仲裁员;五是将拟聘第三届仲裁员的名单在本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人土的监督。从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7月9日,经过二个多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业推荐、继续留任相结合的方式,仲裁员的选聘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从仲裁员申报情况统计看,本次是历届仲裁员选聘中申报人数最多、知识层面最高、行业分布最广、涉及领域最宽的,给仲裁员的选聘提供了丰富的备选人才资源。
通过对新聘仲裁员的资格审查和品行考察,对留任仲裁员任期内办理案件情况、所作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裁定不予执行情况、当事人投诉情况分别进行统计以及对其任期内对仲裁员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和职业操守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2011年7月9,绵阳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绵阳仲裁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了左卫民等194名法律、经济贸易等领域的专家、教授、学者、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律师、退休高级法官和在仲裁、经济管理等工作中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为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其中新聘任的仲裁员126名,续聘的仲裁员68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6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近70名,直接从事法律工作的近120名,企业家20余名,成都、德阳等地26名。经过培训,一支由从事法律工作的优秀人士、社会贤达、各行业的精英组成的仲裁员队伍已经正式上岗,他们为绵阳仲裁委员会快捷、公正、高效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