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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仲裁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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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绵阳仲裁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灾后重建和经济建议大局,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主线,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树立仲裁机构公信力为目标,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仲裁发展,不断加强机构自身建设,严格内部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仲裁事业在灾后重建中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09年,本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217件,涉案标的额1.04亿元。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75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7件,租赁合同纠纷4件,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纠纷12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4件,保险合同纠纷2件,设计、物业服务、信息服务、联合开发合同纠纷等其他案件13件。

全年共结案196件,其中裁决结案121件,占结案总数的61.73%;调解结案98件,占结案总数的50%;撤回仲裁申请4件,占结案总数的2%。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数为零。全年共审结两起集团性纠纷案件。

一、继续大力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增强社会仲裁意识

2009年,为了拓展仲裁事业,我们将推行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重点部门重点行业,一是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三台、江油、盐亭、安县等县市区和建设、房地产、金融等部门组织调查研究,了解仲裁的推行情况和对仲裁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二是与建设局协商共同成立了绵阳市建设工程纠纷仲裁中心;与绵阳市房地产协会共同成立了绵阳市房地产纠纷仲裁中心;与市消费者协会共同成立绵阳市消费纠纷仲裁中心;并在涪城、三台、游仙设立办事处,充分发挥仲裁和部门行业的优势,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就地就近解决民商事纠纷。目前房地产纠纷仲裁中心已开展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规范工作,并调解房地产纠纷4起,市消费者纠纷仲裁中心已成功调解处理各类纠纷9件。三是改版了《绵阳仲裁》网站,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方便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上网查询或进行网上咨询。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推行活动,使仲裁法律知识逐步得到普及,社会各界的仲裁意识逐步增强,从而为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灾后重建取得显著成效

由于地震灾害的影响,不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新的利益冲突,随着灾区恢复重建的全面展开,社会稳定面临更大压力,我们认识到在灾后恢复重建这项重大而艰巨的工作中,仲裁机构的责任不仅是要做好自身的安置和重建,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仲裁机构的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灾区灾后重建营造安定有序的环境出力,为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作贡献。一年来,绵阳仲裁委员会在为灾后重建服务方面主要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服务灾区维稳和灾后重建。针对灾后涉灾纠纷增多,容易引发群体性案件等特点,我们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超前思考,主动应对。去年10月,我们就灾区灾后民商事纠纷的情况特点做了调查研究,并就一些容易引发的群体案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共同应对。同时参加了由省法制办、省高院组织的成都、德阳、绵阳等部分灾区仲裁机构参加的灾后仲裁法律问题座谈会,将有关意见向省法制办、省高院反映,希望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切实做好涉灾案件的仲裁工作。我们根据党委、政府指示精神和最高院、省高院有关指导意见,对灾后重建事关群众生活、事关灾区生产的纠纷案件,尽量多做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尽快裁决,以免酿成新的社会矛盾。截止2009年12月,本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7件,其中涉灾案件96件,经调解结案的91件,裁决25件,并及时有效地处理了两起群体性纠纷案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为了使灾区群众得到仲裁关怀,去年以来,绵阳仲裁委员会在自身自收自支、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作出决定,对仲裁收费全面降低20%,对因受地震严重影响、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减免仲裁费用,两项全年共减免仲裁费50多万元。较好地履行了仲裁机构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此举受到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

三是积极协助北京仲裁委员会做好援建灾区学校工作。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北京仲裁委员会情系灾区,及时组织仲裁员、工作人员向灾区仲裁机构和灾区人民献爱心,经本会联系推荐北仲还捐资100余万元援建江油市三合镇喻观小学。我们具体协助北仲做好与江油红十字会、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009年6月15日,新建学校正式投入使用,为灾区重建做了应有的贡献。

三、狠抓仲裁案件质量,提高仲裁的公信力

仲裁办案质量是仲裁的生命,关系到仲裁事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我们把多办案、办好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当事人服务,作为仲裁办案工作总的指导思想。针对办案中的具体实际,紧紧抓住仲裁案件质量不放,做到办大案严格把关,办小案一丝不苟,不为权所动,不为情所困,不为利所诱,只求公正公平,依法仲裁,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使每一个仲裁案件都为当事人所信服,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一是严格仲裁程序,建立并完善了仲裁员办案规定和办案秘书工作规定,建立严格办案监督审查制度,坚持将仲裁审理工作重心前移,认真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工作。二是坚持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在仲裁工作中慎用裁决权,注重调解,努力提高仲裁案件的和解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三是加强仲裁文书的审核把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仲裁庭沟通,对重大疑难案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指导作用,切实提高仲裁案件质量。

四、坚持机构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

一是坚持仲裁委员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决策权限,重大事项均由全委会、主任会议、秘书处办公会议决定。

二是认真坚持执行秘书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仲裁员管理、仲裁案件管理等20余项制度,做到了各项管理有章可循,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机构管理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狠抓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仲裁员思想建设,不断提升仲裁员的业务能力。我们及时将先进的仲裁理念和最新的法律法规通过简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传递给仲裁员,抓好学习培训。

2009年6月14日,我们在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帮助支持下,举办了一期仲裁员培训班,请北京仲裁委员会王红松秘书长和王家路仲裁员主讲“仲裁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仲裁程序推进”,同时邀请了四川省十几家仲裁机构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加深了大家对仲裁法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仲裁办案的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仲裁秘书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秘书处党支部2008年被市政府机关党委评为“5.12”抗震救灾先进党支部,2009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支部书记被绵阳市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是通过灾后重建使地震受损的办公房得到了维修加固,更新办公设施,进一步改善了仲裁办案条件。

2009年,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然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仲裁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力度、广度不够,金融、证劵、期货、知识产权等行业尚无重大突破。

2、新形势下,仲裁办案工作难度增大,要求更高,仲裁员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急待加强。

六、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绵阳仲裁委员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更加注重提升仲裁公信力,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2010年的工作目标是:力争受案数达到250件,标的额实现1.5亿元,实现仲裁案件受理数量和涉案标的额的双增长,为此,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宣传和推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继续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新闻发布会、仲裁法讲座,提供仲裁咨询,印发仲裁简报宣传材料、仲裁网站等形式,开展好面上宣传,向企业、向社会大众普及仲裁知识,增强社会仲裁意识。二是注意发挥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仲裁联络员以及仲裁分中心在开展仲裁宣传、推行仲裁制度、发展仲裁事业中的作用。三是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大企业、大机构的联系,主动向广大市场主体推荐示范合同文本和本会示范仲裁条款,提高有效约定本会仲裁的比例。通过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进一步提升社会仲裁意识,扩大绵阳仲裁影响,夯实仲裁发展基础。

(二)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以提高仲裁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仲裁能力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骨干仲裁员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操守,严肃仲裁纪律,树立新的仲裁理念,加强仲裁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充分发挥仲裁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骨干仲裁员队伍。一是注意发现和培养中轻年骨干仲裁员,建立骨干仲裁员人才库,同时让他们多办案、办好案,在办理案件中不断得到充实和锻炼;二是以反腐倡廉为重点加大对仲裁员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对仲裁员的教育培训,组织若干次座谈会和仲裁实务研讨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着力提高仲裁员职业道德素质、仲裁技能和文书制作水平。

(三)认真办好仲裁案件。牢固树立通过办好每件案件树立绵阳仲裁良好形象的指导思想,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追求当事人满意和“双赢”,实现“案结事了”。严把立案关、组庭关、审理关和文书审核关,加强对每件案件实施严格的程序管理。通过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公平公正的裁决,提高仲裁案件的调解和解率和自助履行率。

(四)自觉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地为我市灾后重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加快建设绵阳科技城等提供仲裁服务。加大信访处理工作力度,主动去市级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主动为市场主体防范和减少商业风险提供帮助,减少纠纷发生。努力做好金融仲裁工作,抓住金融改革的契机,积极拓展仲裁新的服务领域,妥善解决金融争议,为金融机构健康运作提供仲裁服务。

(五)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

坚持完善仲裁委员会制度,发挥仲裁委员会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内部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更好地调动工作人员有为的积极性。加强仲裁分中心的指导,帮助中心更好开展工作,在拓展仲裁服务领域中有所作为。

 

                                                    二 0一0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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