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当事人提供更好的仲裁法律服务,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进一步彰显仲裁公正、高效、成本低廉的优势,绵阳仲裁委员会大幅调减了仲裁收费标准。如争议金额100万以上部分的仲裁受理费费率调减为0.25%,与人民法院争议金额100万以上部分的受理费从0.9%依次递减至最低0.5%相比,可为当事人节省大量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争议金额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部分按80元交纳,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交纳;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交纳;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交纳;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纳;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0.25%交纳。
新的收费标准从今年3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