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3日至25日,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陕西宝鸡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袁诗鸣处长,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宝鸡市政府、宝鸡市政协、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负责同志、38家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西北片区部分仲裁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我会主任何咸普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通报了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工作情况,专题讨论了由淄博仲裁委起草的《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沧州仲裁委起草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扬州仲裁委整理的《仲裁文书规范化格式》。
会上:卢云华司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规范化建设是二次创业的三大任务之一,是改变初始的仲裁工作水平面貌的有力举措,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促进了仲裁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仲裁机构对规范化建设的信心要充分,要志存高远,规范化建设工作每年都要有工作重点,年年有所突破,对试点工作中的问题要采取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不搞一刀切。希望大家群策群力,把试点工作做的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