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仲裁委员会是绵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组建的绵阳市唯一的民商事纠纷仲裁机构,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及时、专业、经济地解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第一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11月18日成立;第二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2001年11月28日成立;第三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4月25日成立;第四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9月18日成立。
现第五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0日成立,建立了一支专业过硬、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仲裁队伍,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1人,聘任了338名仲裁员。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178名,具有高级职称的66名,直接从事法律工作的237名,经济贸易者59名,居住在澳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南京等外地的161名。
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属公益类事业单位,负责绵阳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案秘书全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均毕业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硕阶段均为法学专业,并已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等专业资格证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绵阳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9579件,解决争议标的额共计134.88亿元。办理涉外案件十余起,解决群体纠纷案件二十余起。近三年来,年均受案标的额近17亿元。绵阳仲裁委员会是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试点单位,“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试点单位,绵阳市公共领域信息化服务试点示范单位。
现已建成案件管理系统、仲裁员办案系统、网上立案系统、智慧庭审系统与线上庭审系统五大系统,目前各系统运行良好。设定了立案室、接待大厅、休息等待区等公共区域供当事人咨询、整理资料、休息等;设定了三个仲裁厅和一个多功能会议室,均配有多媒体设备。同时还设置了接待室和仲裁员工作室,可用于案件调解、评议。
绵阳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持心如衡,以理为平”的价值理念,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务实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提升仲裁公信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