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仲裁法律制度,建立并保持仲裁与司法的良性沟通机制,促进仲裁案件立案、审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作为本会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机关,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本会出台《关于做好仲裁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意见》,并下发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市中院各部门以及本会秘书处各室贯彻执行。
该意见一方面在仲裁案件的立案、审理到裁决、执行各个环节为仲裁机构以及仲裁庭提供了非常具有操作性的指引建议;另一方面,也统一了人民法院在办理仲裁案件的保全和执行过程中的尺度与标准,为仲裁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障。今后,本会将继续保持与市中院的紧密沟通,保障仲裁与司法良性沟通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仲裁的制度效能,为市场经济主体化解纠纷提供优质服务。
以下附上联合发文的电子文稿。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仲裁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