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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三月聚科通,今日主题谈仲裁 ——绵阳仲裁委员会与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仲裁业务交流
来源: 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 点击数:3000 【打印】 【返回

3月14日下午,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黄钦俊一行五人莅临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就仲裁业务进行座谈交流。科通所高度重视,主任段俊强带领全体科通人欢迎黄秘书长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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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仲裁委员会杨春雨分享了《仲裁申请书制作的技巧与问题》,王曼倩分享了《律师如何与仲裁庭有效沟通》,李琳分享了《如何行使抗辩权和反请求权》,黄钦俊秘书长分享了《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重点问题》。杨春雨、王曼倩、李琳三人以仲裁案件仲裁过程中实际出现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触碰到律师办理仲裁案件的痛点和难点,参会律师频频点头,对仲裁案件的办理有了新的认识。黄秘书长从理论的高度以及对仲裁案件的一些重要问题如何解决提出明确的办案思路,参会人员受益匪浅。热烈的掌声代表了科通律师对黄秘书长等人无私分享的欢迎程度。

胡莹律师作为科通所青年律师在交流会上发言,她谈到了做好一名专业律师一定要重程序、重证据、重专业以及重法律思维。

交流会上,科通所律师就如何选择仲裁更加高效、快捷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以及办理仲裁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惑等问题向黄秘书长提问,黄秘书长耐心一一解答,全会人员认真聆听,佩服黄秘书长的博学与严谨。

3小时的座谈交流会圆满成功,大家都意犹未尽。特别感谢黄钦俊秘书长等人的无私分享交流,就像段俊强主任说的,今天交流的都是干货,信息量特别巨大,不仅对我们律师办理仲裁案件有指导作用,对我们办理诉讼案件也有极大的帮助,希望这样的交流活动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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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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