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2月27日,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主题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交流仲裁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仲裁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巡视员段京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协调司司长赵振华、司法部法制司副司长尹志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协调司处长石海、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宋建立出席本次会议。全国20多个省法制办、200多家仲裁机构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本会副秘书长黄蓉亦出席了本次会议。
仲裁法实施已有二十余年,中国的仲裁机构从默默无闻开始走向世界前台,成为化解商事纠纷中最闪耀的一支新生力量。继2013年全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首次突破10万件之后,到2016年底,仅用三年的时间就突破了20万件,案件标的额达4695亿元。
就刚刚过去的一年来看,诸多致力于定纷止争效果最大化的探索与创新,都与“仲裁”二字紧紧相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等十余家仲裁机构介绍了各自的探索经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珠海仲裁委员会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分别颁布《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仲裁中心、制定专门的自贸区仲裁规则。重庆仲裁委员会制定仲裁调解确认规则,将征地拆迁安置补、消费者权益、婚姻财产等7类民事调解活动纳入与仲裁对接服务范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南平仲裁委员会开拓金融仲裁绿色通道,对银行借贷、担保、票据、融资等纠纷快受快审快裁。淄博仲裁委员会、德州仲裁委员会、株洲仲裁委员会积极探索用仲载方式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沧州仲裁委员会、洛阳仲裁委员会积极探索利用仲裁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大量案件做到即时结付,受到医患双方的充分肯定。西宁仲裁委员会探索仲裁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交管局设立调解仲裁中心,即时办理纠纷案件,效果十分明显。广州仲裁委员会积极开展“互联网+仲裁”工作,搭建互联网仲裁联盟平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积极建立“仲调对接”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这次年会的承办方——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加强区域仲裁中心建设,提升仲裁国际影响力。加强与国外仲裁机构及商贸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仲裁法院、远东和外贝加尔调解员联合会、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发展协会、大韩商事仲裁院签署合作协议,与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跨境贸易纠纷。同时,为加强东北亚地区国际仲裁宣传,建立具有中、英、俄、日、韩语五种语言版本的东北亚仲裁网,印制了五种语言版本的仲裁规则,为东北亚地区提供了便利的仲裁咨询服务。
赵振华表示,这些探索极大丰富了我国的仲裁实践,推动了仲裁事业快速发展,既有中国特色,也有世界前沿,看得出广大仲裁机构既苦练“内功”,也外露“筋骨”,集聚了丰厚的发展潜能,展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党的十九大后第一次全国性的仲裁会议,这次会议提出,全国仲裁界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深刻分析仲裁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情况,认真贯彻新时代对仲裁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我国纠纷解决的需求特点和仲裁工作发展规律,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改革和完善制度机制,探索仲裁服务经济社会的新方式、新领域,充分发挥仲裁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优势和强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