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仲裁委员仲裁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上一届仲裁员任期已于2017年12月16日届满。2017年12月17日起,绵阳仲裁委员启用新一届即第四届仲裁员名册,本届仲裁员任期自2017年12月17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止。
在第三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任期中,许多仲裁员积极地参与了案件的办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素养,推动了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发展,为化解经济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2月13日,绵阳仲裁委员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党政网、QQ群、邮箱等平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送了《绵阳仲裁委员会关于选聘第四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公告》。至申报材料提交期限届满,本会共收到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的仲裁员申请表共计214份。经过严格审查,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核准,并经培训考核后,最终确定了161位考核合格的新聘仲裁员。
“独立、公正、专业、高效”是绵阳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一直坚守的仲裁理念,而仲裁员则是仲裁案件审理裁决的主体,是构建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关键。因此,为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专业过硬、廉洁敬业的仲裁员队伍,绵阳仲裁委员会在本次换届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合法、择优选取的原则,严格把控仲裁员的准入标准,顺利完成了选聘工作。
新一届161位仲裁员中,新聘仲裁员78名,占聘任总数约48%,续聘仲裁员83名,占聘任总数约52%。在行业分布上,律师66名,占聘任总数约41%;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经济贸易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者60名,占聘任总数约37%;从事法律研究及教学工作者19名,占聘任总数约12%;曾任法官10名,占聘任总数约6%;仲裁机构或仲裁研究中心工作人员6名,占聘任总数约4%。在地区分布上,绵阳市行政区划内的仲裁员132名,占聘任总数约82%;绵阳市行政区划外的仲裁员29名,占聘任总数约18%。四川省行政区划内的仲裁员144名,占聘任总数约89%;四川省行政区划外的仲裁员17名,占聘任总数约11%。
通过本次换届,本会仲裁员名册进一步彰显了人员构成多样化、结构合理化的特点,相信新一届仲裁员将对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发展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