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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秘书处一行赴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法律适用”业务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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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9日,本会秘书长黄钦俊应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之邀,携办公室副主任杨春雨、立案室副主任李琳等一行六人前往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与该所主任杨仲先以及其他优秀律师进行了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法律适用”为主题的交流研讨会。

会前,本会到访人员在杨仲先主任的陪同下,参观了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区域,同时杨仲先主任向到访人员分享了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团队建设的优秀经验。

会上,交流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管辖权、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代理关系的认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是否应当以审计结论为依据等实务中所遇到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与会双方畅所欲言,分享了在实务中总结的优秀经验,彼此受益匪浅。

会后,本会秘书长黄钦俊进行了总结发言,希望今后能以本次交流研讨为起点,持续开展不同类型的专题研讨。并希望律师同仁可以充分向本会反映在办理仲裁案件中所遇到的问题,本会将积极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使仲裁在化解民商事纠纷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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