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17第二期仲裁机构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在石家庄的西柏坡开班,我会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杨春雨和仲裁室副主任杨娇两位同志参加了此次高级研修班。此次研修班课程内容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极具理论指导价值。课程安排紧凑务实,多名仲裁领域、民商法领域的资深专家教授参与了此次研修班的授课。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薛童副研究员从比较法的角度,从临时仲裁制度、临时仲裁仲裁员的资格及责任、临时仲裁庭的组成、法院在仲裁程序中的角色、仲裁协议、仲裁通知的送达、临时措施和初步命令、仲裁裁决的救济、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的关系等方面讲解了“从仲裁法的视角看仲裁法修改的若干大问题”,他认为虽然我国仲裁法的修改尚未提上日程,但是仲裁法的修改若干重大问题不容小觑。
中国政法大学杜新丽教授就“临时仲裁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实操问题与利弊”角度讲解了“三个特定”规则的理解和适用、临时仲裁的利与弊、机构仲裁的不足之处、在我国建立临时仲裁的必要性。
中国政法大学乔欣教授以“现代商事仲裁理念与实践”为题就仲裁民间性、服务性、当事人意愿与依法仲裁、独立性、公正、敬畏程序几个方面展开讲解了现代商事仲裁理念。
参与民法总则编撰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巡视员扈纪华老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不同之处、条文制定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及彰显的社会、经济意义作了详细的讲解。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常宏磊秘书长介绍了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并结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正在修改的仲裁规则探讨了仲裁秘书如何对仲裁规则准确适用。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是西柏坡精神,也是仲裁人在仲裁事业的发展道路上不断探索的精神,本次研修班开班旨在不断提升仲裁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掌握前沿动态,更新观念,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拓宽仲裁的服务领域,提升仲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