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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仲裁委员会关于建立造价鉴定机构名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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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工程造价鉴定的案件日渐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提高委托鉴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为案件审理工作服务,本会拟建立绵阳仲裁委员会造价鉴定机构名册。为实现公开透明、权利制衡,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册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申请登记入册的机构范围:工程造价。

在本公告之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绵阳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资格及乙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会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鉴定事项,自觉接受本会的管理和监督;

(四)机构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且从业口碑良好;

(五)已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围;

(六)从业中无不良评价或者记录,没有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行业协会的处罚;

(七)有过仲裁案件鉴定经验的可优先入围。

二、申报时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机构介绍(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鉴定事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鉴定业务范围以及营业场所及设备简介等内容);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业资质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

5.在人民法院或者绵阳仲裁委员会完成的典型、重大案件鉴定情况介绍(如有请提交);

6.取得的表彰或者奖励文件(如有请提交);

7.机构使用的委托鉴定合同版本、鉴定项目及收费标准。

申报资料请依照上述顺序进行编制,各类证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均须加盖机构行政公章确认。申报资料需要向本会提交一套书面文件;并将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121324583@qq.com(邮件标题注明申报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鉴定机构名册的资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机构统一将上述申报资料于2016年12月15日17时前递交或者快递至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室(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中段78号8楼),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杨娇

联系电话:0816-2316262

四、资质审核及发布入围鉴定机构名册

本会收到鉴定机构申报资料后,在具备基本入册条件和标准基础上,全面审查,择优选定资信度高、经营规范、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机构。

五、公布入册名单

本会确定入册机构名单后,将在绵阳仲裁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绵阳仲裁委员会

二Ο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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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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